
中日对化学武器数量说法不一

中日两国对日本在中国遗弃化学武器数量有不同说法。日本《每日新闻》报道说,2000年之后在中国境内发现、挖掘出来的遗弃化武总量约有4万8000枚,其中在南京周围发现并回收的约有3万7000枚。而在吉林省,据推测有30万至40万枚遗弃化武还没有被挖掘出来。
而据中国有关方面统计,日本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大约有200万件。截至2009年12月,中国共有15个省区58个地点发现了日本遗弃的化学武器,其中以东北三省最为集中。
1999年,中国曾要求日本将化武运送回日本进行销毁,但日本声称国内法禁止化武入境,国民也难以接受,加之遗弃化武大多严重锈蚀变形,有的已出现渗漏,运输难以确保安全,请求中方允许在中国境内销毁。中国出于尽早处理此事的考虑,同意将化武在中国境内销毁。但截至目前,还没有一枚日本遗留在华的化学武器被销毁。
平冈秀夫前天说,这次启动仪式标志着销毁日遗化武工作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张志军在启动仪式上表示,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中国在要求日方早日全面彻底地销毁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的同时,也为日方在中国开展销毁工作提供了积极协助。希望日方以此次启动销毁为契机,继续加大人力和物力投入,在确保人员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销毁工作进度。
销毁工作一年完成
根据中日双方协议,日本将作为销毁遗弃在华化武工作的主体,向中方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支持。中国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将担任协助的角色。销毁程序将于今年10月初开始,历时一年时间,地点在南京郊外。销毁方式为“移动式销毁”,这一销毁设备耗资2亿3000万元人民币(约4893万新元)。该设备的最大特点是可以塞进集装箱,方便运到各处对遗留化武进行无公害的销毁处理。

按照1997年《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1999年《中日两国政府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遗化武的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日本应在2007年之前完成对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的销毁工作。但日本已申请将期限延迟至2012年。鉴于日本遗弃化武的数量庞大,有关学者怀疑日本是否能够按时销毁工作。
中国军控与裁军协会研究部主任藤建群认为:“第一枚化学武器销毁只是一个开始,未来任重道远,不容乐观。”他说,受销毁费用、技术和数量三个因素的制约,日本在华遗留化武销毁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目前看来,日本很难按规定日期,即在2012年4月29日前完成销毁工作。
中国学者认为,日本政府尽快销毁遗弃在华化武有利于改善中国国民对日本的观感。中国人民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黄大慧教授对本报说,日军所遗弃的化学武器是日本侵华遗留问题的一部分,这些化武不仅是日本在华犯下暴行的铁证,还可能继续给中国民众和环境带来伤害,相当于破坏两国关系和国民感情的“定时炸弹”。因此,日本方面越早销毁这些遗弃化武,对两国关系发展就越有利。